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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为盟友平台特殊商品交易争议处理细则

2020-03-13 21:19

第一章 当面交易处理规范

第一条 买卖双方采用当面交付商品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应当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

第二条 因买家未收到货产生的争议,交易做退款处理,但卖家可以证明买家自认收到商品的除外。

第三条 因商品表面不一致产生的争议,交易做打款处理,但买家可以证明卖家自认商品存在表面不一致的除外。

第四条 因商品描述不当、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争议,适用《忠为盟友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三章第六节和第七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 定金交易处理规范

第五条 需要买家预先支付部分款项的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具体约定该部分款项的支付和返还条件。

仅以“定金”、“订金”、“预付款”等字样进行描述,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和返还条件的,相应争议按照《忠为盟友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三章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定制交易处理规范

第六条 定制商品是指卖家按照客户要求生产加工、专门制作等方式,向买家交付包含有买家指定个性化需求信息素材(如图案、文字、印记、配件、尺寸等)并区别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实物商品。

第七条 买卖双方进行定制商品交易的,应当对定制商品的交付标准(如数量、规格尺寸、图案、材质、工艺)、交付或发货时间、运费承担、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第八条 买卖双方对定制商品的发货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商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48小时内发货。

第九条 因买卖双方其他未约定或约定不清事项导致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分担,具体比例由忠为盟友按照双方过错程度判定。

第十条 定制商品发货时间未到前且卖家尚未定制完成,买家无理由申请退款的,若对卖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最高不超过交易订单金额。

本条款说明(以下提及的“卖家损失”均同):

(一)卖家对其损失负举证责任。

(二)忠为盟友将以普通大众的认知水准及日常经验对卖家提供的相关损失证据进行判断及认定。

第十一条 定制商品发货时间未到前但卖家已完成定制商品的,买家无正当理由申请退款的,需和卖家协商一致,否则卖家有权拒绝买家的退款申请。

第十二条 卖家定制商品发货后,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签或退回定制商品的,卖家未予签收的,交易支持打款卖家,商品由买家自行负责召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承担因无理由拒签或退回的商品风险;卖家已签收的,除买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该定制商品的,交易支持打款卖家外,卖家仍有义务再次向买家发还该商品,发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第十三条 卖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显著说明或者与买家约定完成定制商品生产需要买家提供的个性化信息素材以及提供期限,如因卖家未尽告知义务或约定不清产生争议的,由卖家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第十四条 买家应按照约定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供定制相关的个性化信息素材,如买家逾期提供,则定制商品交付期限相应顺延。经卖家催告后买家仍怠于提供的,卖家有权终止履行,交易做退款处理。卖家为履行合同已作出必要准备而产生的损失,买家应予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

买家变更定制需求的,应与卖家就需求变更后定制商品的价款、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达成新的约定,否则卖家有权中止履行定制合同。卖家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向买家确认是否继续履行原定制合同,买家拒绝或怠于确认的,卖家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交易做退款处理,对卖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但最高不超过交易订单金额。

第十五条 卖家定制商品逾期发货的,需按照《忠为盟友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买家应签收商品,交易支持打款卖家。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卖家已逾期发货,经买家催告后的72小时内仍未有发货的,交易作退款处理,若卖家在该72小时外发货的,发货前应当和买家协商一致,否则买家有权拒绝签收。

卖家逾期发货行为导致买家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第十六条 买家主张卖家交付的定制商品存在表面不一致、描述不当或不符合质量标准情形的,买家有权视商品性质及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补发、修理、重做、调换、退货等违约责任,卖家拒绝承担该等违约责任的,交易支持退货退款。

若该等违约情形导致买家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支持退货退款,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费由卖家承担。

如定制商品出现以上情形,买卖双方无法就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达成一致的,忠为盟友将基于普通人的判断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

第十七条 多件交付的定制商品部分存在破损、灭失、描述不当、不符合质量要求情形,但不影响剩余部分定制商品功能实现且买家能够独立使用的,依据定制商品的完好比例,交易做部分退款处理。

如忠为盟友根据商品特点或双方交易目的判断,出现上述情形已经影响定制商品整体功能实现或导致买家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或对于交付数量100件以上的同一定制商品,问题商品数量占30%以上比例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十八条 卖家向买家交付定制商品时应当提供必要的有关质量合格证明、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买家主张定制商品存在肉眼不可见质量问题,如涉及材质或配件不符的,卖家还应该提供定制商品主要原料或相关部件的合法进货凭证。卖家依照忠为盟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后,买家应根据忠为盟友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九条 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和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强制性规定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生产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定制商品属于国家规定实施“三包服务”保障产品目录范围的,卖家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忠为盟友规则的规定向买家提供三包服务。

第二十条 本规范未特别列明事宜,依照《忠为盟友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执行。

 

第四章 直邮海外交易处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所称直邮海外,系指买卖双方依据订单及相关约定,卖家通过国际物流运送方式,直接将商品送达至境外买家的交易行为。

境外买家:本规则中的境外买家系指收货地址位于境外的会员。

第二十二条 卖家需确保所售商品符合商品出境的相关法律法规,买家需确保所购商品符合商品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商品因违反出境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监管部门(如海关)没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相应出境风险由卖家承担,若商品因违反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监管部门(如海关)没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相应入境风险由买家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约定外,该费用由买家承担。

第二十四条 办理通关出入境手续需要买家或卖家合理的协助配合,对方应提供相关协助。若一方怠于或拒绝提供协助导致商品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及商品灭失风险均由该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若发现商品存在破损、污渍等问题,买家需在收到商品的48小时内拍照向卖家或忠为盟友举证(物流显示妥投(签收)记录的次日零时起计48小时),逾期举证忠为盟友有权不予采纳。

第二十六条 买家若主张少件,在外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可提供清晰完整的拆包视频,经忠为盟友认定有效后,将依据视频内容予以判定。

无法提供或视频内容模糊难认的,忠为盟友有权根据物流系统内记录的重量及其他实际情况予以推算及认定。

第二十七条 若买家能提供物流公司有效证明上述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所列主张事由,经忠为盟友核实有效的,则忠为盟友将根据证明所载之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第二十八条 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签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由买家承担。

买家拒签后商品因物流或通关等原因无法返回至卖家处的,交易支持打款卖家,由买家负责召回商品并承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买家拒签后商品返回至卖家处的,卖家不得以破损等原因拒签货物,交易支持退款买家。

本规范未特别列明事宜,依照《忠为盟友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卖家应确保按订单载明及双方约定的内容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商品。因卖家责任产生退货的,当买家提供无法退货的凭证(如被海关扣押等)或客观上退货存障的,卖家应主动向买家提供协商处理的方案。协商不成的,忠为盟友有权根据买家合理诉求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非卖家责任产生退货的,由买家承担退货风险。

 

第六章 禁售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第三十一条 禁售商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忠为盟友自身管理要求禁止发布及出售的商品或服务。

第三十二条 买家主张商品或服务为禁售的,忠为盟友将根据交易模式、交易内容、交易习惯等多种情形综合判断后作出举证责任分配,或依据前述情形直接予以认定禁售行为属实。

第三十三条 卖家出售禁售商品或提供禁售服务的,交易将视情形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

 

第七章 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赠品系指:买家以购买交易商品为前提而获得的卖家承诺或双方约定的赠予物或服务。

第三十五条 卖家开展合法有奖销售的,买家中奖所获的奖品亦视为赠品,参照本处理规范处理。

第三十六条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服务项目、出行时间等要素,若表述内容出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的,按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进行认定。

第三十七条 卖家附赠的赠品若本身需要法定售卖资质的,则应当具备该资质方可进行附赠。否则,买家可要求按赠品价值退还相应价款。

第三十八条 卖家赠品的发货时间应当和交易商品承诺或规定的发货时间相一致。双方对赠品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九条 买家签收交易商品后,赠品的争议处置结果不影响交易商品的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卖家赠品延迟发货的,将根据赠品价值并依照延迟发货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交易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确保赠品完好且一并退回,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的,卖家不得以此拒绝交易商品退货,但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本规范另有说明的从其说明。

第四十二条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赠品退货事宜由卖家自行和买家协商解决:

(一)卖家违反本规范第四条且买家要求退还赠品价款的;

(二)卖家过错致使交易商品退款或退货退款的;

(三)非因买家原因,赠品依其性质或性状不适宜退货或无法退货的。

第四十三条 赠品的价值计算:卖家对赠品价值事先予以声明的,按其声明价值;事先未予声明的,忠为盟友将参照赠品的市场公允价格酌定。

第四十四条 忠为盟友及赠品的其他争议情形,本规范未有列明的,依照《忠为盟友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于2019年12月31日制定,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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